姨问好去!”
“那行。”钟骏挂上电话,看了一眼旁边一脸期望的钟岷,“晚上回家吃饭,她们要去看爸妈。”
钟岷瞬时犹豫起来:“那我要回去吗?她不乐意见到我。”
“你想被邹筝发现异常么?”
“……那我还是回去吧。”钟岷说完,心里有点小开心。
晚上,邹筝、邹笙一起到了钟家。
钟妈妈看到邹笙,颇为尴尬,伸手把她拉住:“回来就好啦,还是这么漂亮……来来来,快坐!”
邹笙把一条丝巾给她:“阿姨,这是我绣的,送给你。”
“你绣的?”钟妈妈惊讶不已,一看,是一条刺绣的真丝丝巾,忍不住问,“你什么时候学了这个?”
“在肖潇姐那里学的,不怎么样,表个心意。”
“我喜欢!”钟妈妈说。
“这个茶叶给叔叔,是乡下那边茶农自己家里种的,我过去采的制的,也是新学的,不如茶农制得好。”
钟妈妈喜不自禁,忙拿了过去:“你亲手制的茶,世界上独一无二了,你叔叔会高兴死的!”这也算儿媳妇茶了吧?她也要喝!
钟岷和钟骏稍晚归来,邹笙淡笑着打招呼,眼底一片平静。
钟岷笑了笑,如果是以前,他肯定会高兴,觉得她原谅自己了、忘记那些不愉快了。但经历过上次,他知道,这种可能性太小了。他不敢奢求什么,看到她好好的,足以令她放心。
很快,邹笙和肖潇合伙开了一家手工旗袍店,工钱不菲,但因为这样,那些有钱有权的富太太、官太太,很爱来光顾,觉得是一种身价的象征,所以收益一直不错。
邹笙天天守着店面,穿着旗袍,端杯清茶,听听音乐看看书,过着无比悠闲诗意的日子。
一开始的时候,钟岷不来烦她,压根不敢烦。
后来欧奇胜出狱了,众人聚会的时间增多,钟岷发现她单身着,渐渐向她靠近,以守护者的姿态站在她身边,却也不敢奢求什么,从来是话不多说、事不多做!她做什么,他都是远远地看着,不敢靠近,不敢讨好。
哪怕他把诊所搬到了旗袍店所在的购物中心对面,哪怕邹筝也知道了他们之间的事,但他们仍然一直维持着这种状态。
直到他三十四岁生日那天,他发现他们已经分开得太久。那一年,他们都才二十岁。如今,他看着镜中的自己,觉得自己已经老了。
他们都老了,从二十岁生命最灿烂的时候,走到了如今这般模样。
十四年了,他们就这样耗了十四年,平均每年说过的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