祖籍非益州,也就不会三互法所制约。
(当初刘焉死后,益州名士便表举刘璋为益州牧。)
而若如此,必影响玄德公之权柄,使之决断受限。
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做得和刘琦公子一般面面俱到。
刘备亦不得不念及二位公子之尊位与心绪。
然若使此二子为刘备义子,则再无此担忧,一则可昭告蜀中上下:
玄德公仁义为先,必待二人如亲子。
其二则乃曰:刘备“拥有”了刘璋子女,更说明其是“拥有”益州的最佳人选。
蜀中之臣,再事刘备,则不会再有甚担忧和顾虑。
另外,法正建议刘备娶刘瑁寡妻亦有深意。
蜀中有流言云:吴氏貌相非凡,有大贵之征,异日或当母仪天下。
当初,刘焉使刘瑁纳娶吴氏为妻,正为此意也。
而在法正看来。
刘备有帝王之气,而吴氏有母仪之相,岂非天造之和?
那么,吴氏乃蜀中大将吴懿之妹,如此为皇叔之妾是否有所不妥?
法正认为,刘皇叔此时的身份地位,远非吴懿一族可比。
更何况,其妹有过一次婚姻。
虽然其出身尊贵,但其夫早亡,为皇叔妾室,乃为幸事,亦不算亏待于他。
于是,得邀黄权、董和、费观等人,共劝刘备,以在征伐曹操前,速行此二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