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如其来的打击,并未让帖军出现慌乱。
不过是损失几台投石车罢了,这对呼罗珊重装步兵军团而言算不了什么。
阿布德·拉扎克还在军阵前纵马,看着先锋步兵即将抵达棱堡下,看着投石机的石兜即将扬起,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。
他知道,这场仗不仅是为了帖木儿帝国,更是为了他自己——为了从一个边缘女婿,变成帝国未来的主人。
棱堡的阴影越来越近,战斗的号角即将吹响。
阿布德·拉扎克拔出弯刀,刀尖直指天空,准备迎接属于他的“功勋时刻”。
他身后的圣战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,像一团燃烧的野心,映照着他通往皇储之位的血路。
“一群只会躲在石头后面的懦夫。”他低声嗤笑,指尖划过胸前的新月烙印。
麾下的呼罗珊步兵是帖木儿军中最悍勇的攻城力量,河中地区的铁矿锻造的链甲能挡住寻常箭矢,胸甲部分更是叠压三层铁叶,可抵御轻型火铳的铅弹;花剌子模工匠打造的长矛比明军的长戟还多出三尺,矛尖淬过波斯毒液,见血即毙;他们随身携带的短刀锋利如剃刀,适合在狭窄的城头肉搏;更别提他们骨子里的狂热——毛拉们随军而行,战前诵读《***》,许诺攻破明人的防线就是为真主开拓疆土,战死的士兵能直接升入天园,享受七十二处女的侍奉;连未成年的辅兵都抱着“为信仰献身”的念头,冲锋时举着《***》挡在身前,以为经文能挡住刀剑;军官们腰间悬挂着先知圣物的仿制品,宣称能带来胜利,让整个军团都浸在宗教狂热的氛围里,连受伤的士兵都拒绝后退,喊着“真主与我们同在”死战到底。
棱堡顶端,平安身披明光铠,手按腰间的环首刀,目光沉静如冰。他身后的明军士兵早已各就各位:神机营的火铳手趴在射击孔后,手指扣着扳机;弓箭手搭箭上弦,箭簇对准方阵的前锋;棱堡之间的壕沟旁,步兵握着长戟,只等敌军踏入陷阱。
“将军,帖军开始动了!”身旁的斥候低声提醒。
平安没有回头,视线始终锁定在阿布德·拉扎克的将旗上。
他知道这些呼罗珊步兵的厉害,也知道帖木儿军的攻城手段——从蒙古西征时的抛石机,到如今学自西方的火器,他们从不缺破城的技术。
蒙古西征时的回回炮能抛射百斤巨石,砸塌过巴格达的城墙;帖木儿军的工匠改良过希腊火,能在水上燃烧,烧毁过印度的战象营;近年从奥斯曼引入的青铜炮,射程远超投石机,在波斯平叛时轰开过数座要塞;更别提他们惯用的填壕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