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奇了个怪了。
林知纳闷了一阵儿,得出了一个结论,可能猫爷就是个东北的苗子。
林知在城堡里混的也熟了,送饭也没什么障碍了,亚伯仑就放心祸祸房客了,等到下午林知出去,黑犬就屁颠屁颠的跟着出去,然后祸祸林子里的魔兽们。
林知看着被追的四处乱窜的布卡兔们,露出慈爱的微笑,揉了揉自己身旁两只小小布卡兔的脑袋,继续投喂树根。
果然,还是小崽子招人爱。看,亚伯仑都不祸祸它们俩。
毛茸茸肉嘟嘟的看起来就萌力十足的小兔崽子们抖动着长长的耳朵,眨着水汪汪的无辜双眼,三瓣嘴嚼的飞快,吃着青树树根,美滋滋。
而林知也在这四个月里见识了亚伯仑的破坏能力,没有他做不到,只有他想不到。
作天作地,无所不能。
天上飞的,水里游的,地上跑的,真是没有他够不到的。
除了小崽子们不祸祸,其他成年的生物,只要提起了亚伯仑的兴趣,就没有能够逃脱这黑狗的魔爪的。
人类拿着小铲子默默地戳着地上的泥土,小心的把植物挖出来,黑狗在他身后,咬住一条黑色长蛇的身体,疯狂甩动。
就像那洗衣机的甩干桶,摇啊摇,摇到外婆桥。
而林知在一剪子咔嚓掉自己的头发之后,感到了后悔。不是因为自己剪的像被亚伯仑啃过一般,他可是硬汉,会在意发型这种小事吗!只是后悔浪费了材料。
他没想到破破烂烂看起来就年代久远的小薄本子似的书——《神的诅咒》,这本书里面记载着详细的“造物术”,详细到林知都快怀疑这本书是不是从那被封闭的实验室里拿出来的。
书的主人诺曼斯给了他答案,“这些书,是从世界各地找来的,至于到底是从哪拿来的,我也不太清楚,毕竟魔使可以去往任何地方。谁知道呢。”
林知已经不再感觉这个书库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,而是感觉是世界至宝啊!
怪不得诺曼斯没事就整天整天的泡在书库里。
林知第一次思考要不要离开城堡,毕竟如此多的书目,他十辈子都看不完啊!
而且《神的诅咒》真的给了他很大的帮助。
以物为载,以血为引,以魂为心,以情为牵,是为造物。
万物皆可为载体,以造物人之血为引由,以灵魂为造物之心脏,以情丝为纽带联系造物者和造物。
以上即为造物术之精髓。
造物从造物者身上得到的物越多,造物者与造物之间牵绊越强,血,发,肌肤,骨肉皆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