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次,他的目光越过了西域,落在了更北边的那片草原上。
蒙骨。
金账国。
对于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,经济封锁和暗杀,效果不大。
他们信奉的,只有最赤裸的丛林法则。
谁的拳头大,谁就是道理。
对付他们,需要用他们能听得懂的语言。
“赵应天!”
秦浩对着空无一人的门口喊了一声。
下一刻,身材魁梧如铁塔的天刀赵应天,便大步走了进来。
“末将在!”
他的声音,洪亮如钟。
“新兵练的怎么样了?”
“回主上!第一批十万新兵,已经完成基础队列和体能训练!随时可以拉上战场!”
赵应天一脸的兴奋。
他从来没带过这么好带的兵。
在大秦如今的氛围下,当兵吃粮,立功封赏,是每一个平民百姓最渴望的出路。
训练起来,一个个都跟疯子一样。
“很好!”
秦浩很满意。
“从这十万人里,给我挑出三万最精锐的!”
“只要北方人,要习惯骑马的,不怕冷的!”
“然后,把东风军团里,所有经历过血战的老兵,都给我抽调出来,打散了,分到这三万新兵里去当骨干!”
“我要你,在三个月内,给我练出一支全新的骑兵军团!”
赵应天的心,砰砰直跳。
全新的骑兵军团!
这是要……对草原用兵了?
“这支军队,不求冲锋陷阵,只求一个字!”
秦浩伸出一根手指。
“快!”
“我要他们,能在大草原上,像风一样。
来去自如,长途奔袭,不留痕迹!”
“他们的武器,不用长枪大刀,全部换装我们工部最新研制的连发手弩,还有……开花弹!”
赵应天倒吸一口凉气。
连发手弩的威力他见识过,简直是步兵的噩梦。
而那个叫“开花弹”的东西,他只是听说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