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绯霜去探望他时,他正在自己上药。
烛火映照下的人苍白到快要透明,就和冰雪雕成的似的。
“我让大夫给你调了些去疤痕的药膏,明日就能拿来。效果很好,悬光以前就用,身上的疤痕淡了很多,有的都看不到了。”
他已经知道了那个悬光就是她最得宠的面首,跟她同进同出、形影不离。
他还是简单的四个字:“多谢殿下。”
很正常,女人睡男人和男人睡女人是一样的,肯定都要赏心悦目的,谁乐意睡一具满身是疤的丑陋身躯。
其实他知道,世人都喜欢好看的,所以一副漂亮的皮囊是很大的优点。
但若只有美貌没有其它,美貌反而会成为最大的祸端。
尤其像他这种身份极其卑微的,皮囊只会招来祸事。
被主子折磨,被其他奴才排挤,被色眯眯的管事盯上。
每当有人用淫邪的眼光看他时,他都想把那些人的眼睛挖出来。
他不想以色侍人。
却不曾想还是到了这一地步。
比起那些把淫欲写在脸上的人,这位宁昌公主更可恶。
她在色欲熏心、轻浮放荡外,还多了虚伪奸猾、表里不一。
所谓同情、好心,不过是施舍、垂怜。
带着高高在上的蔑视。
天上的云,怎么会和地上的泥搅合到一起。
明月也根本不会照沟渠。
“唉,等下等下。”叶绯霜忽然出声,“你别动,又有虫子出来了。”
大夫说过,有些虫子钻得比较深,一两次除不尽,要多拿药膏引一引。
他打了个寒噤,眼睛忽然被一只手捂住了。
这只手温热,带着淡淡的梅花香。
视线受阻,触觉就变得很敏感,他能感觉到有手指在他膝盖上捏。
没有用帕子或者什么的隔着,就是皮肤和皮肤的触碰。
他有些意外。
大昭士庶之别犹如天堑,即便她存了玩弄他的心思,也不该纡尊降贵来触碰他这种贱奴。
叶绯霜哪儿能知道他在想什么,专心致志地抓虫子,口中道:“我看出你怕虫子了,以后别自己弄,叫侍女来弄,或者我给你弄也行。”
他沉默一瞬间,问:“殿下何时看出的?”
“第一天就看出来了,大夫给你引虫子的时候你闭着眼不敢看,还发抖。没事,怕很正常,谁让虫子钻了皮肉都不好受。”
他不再说话,只觉这只捂在他眼上的手香得厉害。
其实他很想问一句,你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