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就在这里分开,就当我们没见过。”
我说完,背上背包就走。
可崔焕珠又追了上来:“大叔!别这样啊?我们现在都被朴家盯上了,应该一起想办法躲起来的。”
“他们盯的是你,又不认识我。”
“可是他们抓住我,一旦我经受不住严刑拷打,把你供出来呢?
我虽然没见过你口罩里的鼻子和嘴,但我记得你的眼睛,很好看呢!”
我伸手掐着她的脖子就把人拎了起来:
“你这是逼我杀人灭口。”
崔焕珠喘不上气,勉强地说道:“大……叔!我有住……的地方,咱们可以一起……躲的。”
住酒店和旅馆的,是不太方便,人来人往的。
要是还得登记身份证,我那个假的说不定会被查出来。
现在最重要是找个地方,黑他们的户籍网,把我这郑在勋的身份输进去。
而且从她这里,说不定能多打探点有用的东西。
我把人放下:“你住在哪儿?”
“就在那边。”
她指的是北边,不过打车过去还十多分钟。
好容易在一个旧城区停下,她又拉我去吃饭。
就是街边的小摊。
铁板的槽子里煎的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内脏,加上点辣白菜,很多人在这里吃。
不过崔焕珠可不好那些,她要的是鱿鱼、炖排骨和炒鸡。
东西一摆上,很多人都看过来。
我了解过,我们现在的地方是涵国的贫民区,这么吃,在他们看来是很奢侈的。
有人说了,他们不是发达国家吗?怎么会这么穷?
一来是物价高,就这几个菜,能吃到你肉疼。
二来,他们也是人均gdp的受害者,一个首富跟一个流浪汉平均,流浪汉也有巨额财产。
再加上这里的房租贵,挣得再少点,他们没几个敢这么吃。
同时,我也看出了异常。
要是穷人吃这些,就算再装,也能看出眼睛里的绿光,吃得再慢,也能看出很馋这种东西。
可崔焕珠让我看到了嫌弃。
我觉得她虽然住在这里,但一定不是穷人。
我没有点破,随便吃了些。
“你家住在哪里?”
“从这拐个弯儿就到。对了!还不知大叔你怎么称呼?”
“大叔不是称呼吗?”
崔焕珠翻翻白眼儿,看看一桌的几个男人。
“对了!我醒来只看到你把朴善喜给砸沟里了,他的手下你怎么放倒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