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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他现在精神世界并没有崩溃,这就说明他的精神体并没有消亡。
再一次检查完精神世界中的狗窝,没看见那灰白色的身影后。百墨将自己的意识从精神世界中抽离,睁开眼睛,他很烦躁。
啧。
那个家伙,到底跑哪里浪去了。
在冰雪封天,看不见太阳的雪原之上。一头健硕的灰白色狼犬正在奔腾着,灰白相间极具光泽的皮毛就像是一道光,仿佛是这雪地的精灵,是被这风暴孕育出来的生灵。
跑着跑着,它还欢快地在雪地上打了个滚,让雪裹上自己的皮毛。
倘若有研究古生物的学者在,就会认出这头灰白色的狼犬是古代生物,名为西伯利亚雪橇犬,俗名——哈士奇。只是它的体型要更庞大一些。
突然之间,它站起来,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忽然看向了东南方。
从那个方向刮来的风中,有着血腥味以及在血腥味中掺杂的信息素的味道。
耳朵竖起,皮毛上的雪落了下来,粉红色的鼻子动了动,确认了方向后,它往气味飘来的方向撒开腿就是狂奔,那令人难以行走的积雪对它来说如同虚设一般。
大概在十五分钟后,它终于找到了那气味的来源。
在一堆钢铁废墟的不远处,一个男人带着伤,几乎被雪彻底掩埋。
他的伤口很严重,从肩膀往下,几乎要把半边身体给切开。
但神奇的是,这个男人竟然还活着。
它看着这堆‘雪丘’下露出的半张脸,脑袋歪了歪,定定地看了一分钟后,它那垂在身后的大尾巴摇起来,同时它冲着那人大声吠着。
“汪!汪!汪!”
它又低下头,用自己湿润的鼻尖去顶了顶那人的头。
还是没反应。
它想了想,用自己的爪子把男人身上的雪刨开了一些,然后张开嘴,咬住男人后领,然后往自己的方向拽,把人从雪中拽了出来。
这个男人身材高大,比它要体型大出一倍,要将男人带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,但他身上的味道实在让它喜欢。
所以它还是咬住男人的领子,一点一点地把人往前拖着走。
带着一个比自己大了一倍的累赘,它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,但它的衔咬力却是出乎异常的强劲,硬是用嘴将人拽了一路。
大概在四十分钟后,它带着人到了一处能避风雪的洞穴之中。
这个人类的体温太低了。
需要回温。
它把人拽到靠里的地方,然后自己在这人类的身边挨着趴了下来,下巴靠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