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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 惨烈!(2 / 4)

量周边,杨锦文指着门口:“他应该是在门口遇袭的。”

张晋康问道:“怎么说?”

凶案现场,特别是利器刺杀,凶手在杀害被害者的同时,会造成对方身体出血,或者是大出血。

现场的出血情况,是复原案件的重要线索之一,也就电视剧里常说的现场分析。

资深的、懂一些技术的老刑警,光凭现场的血迹,便能推断出案发时,凶手和被害者的博弈情况。

杨锦文说一号死者是在门口遇袭的,也就是在分析现场。

他指了指被害者穿着的皮鞋:“这么大的出血量,死者的鞋底却很干净,连一点血迹都没沾染上。所以我琢磨,他应该是在进门之后,被藏在屋里的凶手连刺三刀。”

这会儿,温玲一边用剪刀剪开死者腹部伤口的衣服,一边倾听着。

“凶手应该不止一个人,被害者受伤之后,就被另一个人拽倒在地,紧接着握刀的凶手,就捅了被害者的喉咙。

被捅的地方就在门前三米,挨着茶几的地方,尽管凶手用拖把擦掉了痕迹,但我觉得那边才是被害者正在死的地方。

而且你们瞧,拖把的痕迹那边也最多,到死者现在这个位置,半米宽的拖把印,几乎是来回拖了好几遍。”

张晋康点头:“应该是。”

这时候,温玲正在检查死者的双手。

双手已经被鲜血染红了,凝固着血痂,死前应该是太过痛苦,所以捂了喉咙。

要是有搏斗,手上和指甲里肯定会残留一些东西。

温玲在表面没法看出东西来,于是她拿出马蹄镜,对着死者指甲,然后一瞧。

随后,她抬起头来:“镊子,无菌棉,证物袋。”

杨锦文赶紧从勘察箱里把东西拿给她。

温玲一边提取证物,一边道:“指甲里有血痕,有可能是他自己的,也有可能是凶手的。但残留了几缕毛发纤维,他应该抓到过凶手。”

这是好消息。

国外有一个著名的原理,叫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,这一理论认为,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。

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,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,实体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。

因此,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,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,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。

这就表示了一样东西,那就是世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犯罪。

比如小说中,射击用冰作为子弹,先不管这个现不现实,但是冰作为子弹,射杀被害人,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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