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,召为监察御史,进右正言。数上书论事,谓人主纳谏乃有福,治道以清静为本。西夏未顺命,策言:“今边备解弛,戎备不修。古之人,善镇静者警备甚密,务持重者谋在其中,未有卤莽阔疏,而曰吾镇静、吾持重者。”又乞诏内而省曹、寺监,外而监司、守令,各得以其职陈朝政阙失、百姓疾苦。星文有变,乞顺天爱民,警戒万事,思治心修身之道,勿以宴安为乐。哲宗纳后,上《正始要言》。迁左司谏。
曾肇以议北郊事,与朝论不合,免礼部侍郎,为徐州。策时权给事中,还其命,以为肇礼官也,不当以议礼得罪。不从。帝亲政,条所当先者五十六事,后多施行。迁侍御史、起居郎、给事中,以龙图阁待制知青州,改杭州。过阙,留为户部侍郎。历刑部、户部尚书,拜枢密直学士,知永兴军、成都府。
入为吏部尚书,奏疏徽宗,请均节财用,曰:“臣比在户部,见中都经费岁六百万,与天下上供之数略相当。尝以祖宗故实考之,皇祐所入总三千九百万,而费才三之一;治平四千四百万,而费五之一;熙宁五千六十万,而费尽之。今诸道随一月所须,旋为裒会,汲汲然不能终日。愿深裁浮冗,以宽用度。”属疾祈外,加龙图阁学士、知润州,卒于道,年六十六。赠左正议大夫。
策在元祐、绍圣时,皆居言职。虽不依人取进,亦颇持两端,故党议之兴,己独得免。弟奕。
奕字纯臣。第进士。崇宁,提举河北西路常平,洺、相饥,徙之东路。入对,徽宗问行期,对曰:“臣退即行,流民不以时还,则来岁耕桑皆废矣。”帝悦。既而西部盗起,复徙提点刑狱。时朝廷将遣兵逐捕,奕条上方略,请罢勿用,而自计讨贼,不阅月可定。转运使张抟以为不可,宰相主抟策,数月不效,卒用奕议,悉降之。擢监察御史。亲祭北郊,燕人赵良嗣为秘书丞侍祠,奕白其长曰:“今亲卫不用三路人,而良嗣以外国降子,顾得预祠事,可乎?”长用其言,具以请,不报。
阳武民佣于富家,其室美,富子欲私之,弗得,怒杀之,而赂其夫使勿言。事觉,府县及大理鬻狱,奕受诏鞫讯,皆伏辜。坐漏泄语言罢去。再逾年,还故职,提点河北刑狱。自何承矩创边地为塘泺,有定界。既中贵人典领,以屯田开拓为功,肆侵民田,民上诉,屡出使者按治,皆不敢与直。奕曲折上之,疏其五不可,诏罢屯田。加直秘阁、淮南转运副使。
入为开封少尹。故时大理、开封治狱,得请实蔽罪,其后率任情弃法,法益不用。奕言:“廷尉持天下平,京师诸夏本,法且不行,何以示万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