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候书的封面和背面就是我一本书最好的部分。我写的是古典派推理,很少有人喜欢。现在畅销的推理都是……都是有特殊卖点的,比如侦探能跟动物沟通,侦探的嗅觉异常灵敏,侦探可以看见鬼魂。它们是各式各样的鸡尾酒,但我的书普通得像白开水。”
摩根被她的自嘲逗乐了。
“别担心,你至少有一个忠实粉丝,他为你杀了六个人。”
“是啊,这确实没什么好担心的。”她讽刺道。
“你能否谈谈你的粉丝群体?尤其是确切地表达过迷恋的。”摩根问道。
她注意到,至今为止,里德博士没有说过一句话——除了自我介绍。
不知道他进审讯室是干什么的。
她勉强笑道:“这……这就不太清楚了。我跟读者接触不多。根据我的印象,从来没有人写信告诉我,他要用我书里的手法杀人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“再想想,肯定有特别喜欢你的人。”
“……事实上。”她只能坦白,“我从来不看读者的回应。我不知道他们喜欢还是不喜欢,我也不在意他们是怎么想的。如果你们需要调查我的读者,最好是联系我的编辑,反馈和信件都在她那里。”
摩根非常惊讶。
他不常接触作者们,但他知道,不接受读者反馈绝对不是正常情况。
或许这就是她的不受欢迎的原因——她不了解读者的喜好。
“我明白了……”他好奇地问,“你为什么不接触读者?”
她抿紧嘴,镇定地回答:“因为我的写作是虚构的,但读者是现实的。我必须沉浸在写作中,避免现实破坏我。跟读者接触越多,我写得越差。”
“你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一个年轻,平静,略带严肃的声音响起,语速比一般人要快,好像言语跟不上他思考的速度。
她花了十来秒才反应过来,说话的是里德博士。
他终于介入审问了。
摩根也看向他:“她说是因为不想让读者影响自己……”
“不,我是问你,为什么要这样说话?”里德眉头微皱,审慎的目光扫过她的嘴唇,然后是她紧攥袖口的手。
这下,连摩根都没理解他的意思。
“说、说话?”她开始磕磕绊绊,手疯狂揉搓衣角冒出来的线头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“一个男人的脸是他的自传,但一个女人的脸是她的。”里德拿起自己的记录本,朗读时声音毫无起伏,但音色像大提琴一样好听,“奥斯卡·王尔德。”
“我相当文盲,但